根据冀人社字[2013]220号、冀政发[2015]33号、冀政发[2017]14号、《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66号)文件精神,为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制定了《保定市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实施办法》。
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2021年度)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 低保家庭毕业生 · 贫困残疾人家庭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 特困人员毕业生 · 残疾人员毕业生 · 烈士子女毕业生
·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一次性给予。
发放形式
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与其享受政策家庭成员须登记在同一户口本里
2、所有资料涉及到的姓名须相同,如有不同,须开具证明。
3、银行发放低保金的流水单据项目中,只能是低保金,如显示其他项目,须银行、街道或村委会在流水单上注明盖章,流水单时 间要求能体现学生毕业年度正在享受低保。
4、建档立卡手册上须有县级以上主管扶贫工作部门公章,如没有,可到相关部门开具情况说明,或从电脑系统中截屏,并加盖县 级以上主管扶贫工作部门公章。
5、如毕业生具有多重身份,由学校确定一种身份申报。
6、毕业生不能重复享受此政策。
申报材料
(一)享受城镇、农村低保家庭毕业生
1、填写 附件2《 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
2、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 一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银行发放低保金的流水单据 一份。
5、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填写 附件2《 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
2、毕业学年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有签字、盖章、日期)一份。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三)残疾毕业生
1、填写 附件2《 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
2、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一份。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4、户口本复印件 一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四)烈士子女毕业生
1、填写 附件1《 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
2、烈士证原件、复印件 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 一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填写 附件1《 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
2、建档立卡手册原件、复印件 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 一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毕业生
1、填写 附件1《 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复印件 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 一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2018届技工生,如符合申领条件请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19931238311(同微信)贾老师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8日